4.1 環評主要結論、建議及要求
1、項目概況
成都佳捷橡膠制品有限公司新增機械加工制品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位于崇州經濟開發區金雞路1266號,系利用廠區閑置車間及部分閑置設備,新增1條年產6500件機械零部件生產線和1條年產500件(臺)結構件生產線,不涉及電鍍、表面清洗、熱處理等表面處理工序。項目總投資85萬元,環保投資約34萬元(其中:已投入環保投資約10萬元,本次環評新增環保投資和“以新帶老”措施共24萬元),占總投資40%,已于2017年11月投入生產。
2、產業政策符合性
本次技改項目為機械零部件生產,不屬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21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為允許類。同時,工藝設備未選用《國務院關于發布〈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發﹝2005﹞40號)、《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批、第三批目錄,以及《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 年本)》中列出的淘汰設備。
同時,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該項目進行了備案(備案號:川投資備【2017-510184-43-03-224173】JXQB-2004號)。
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
3、規劃符合性
本項目所在區域屬城市總體規劃中適宜建設區,項目用地性質屬工業用地,屬崇州經濟開發區鼓勵類產業,符合園區清潔生產門檻。項目符合崇州市城鄉規劃和崇州經濟開發區規劃要求。
4、選址合理性及外環境相容性
本項目北側約97m處崇州天演博物館是一家民營自然博物館,主要館藏化石、動物標本,兼顧生物化石修復、加工,處于區域常年主導風向的上風向;項目西側16m處四川省川龍動科藥業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粉針劑、粉劑散劑、片劑顆粒劑等動物藥生產,其生產車間距本項目廠界約128m,處于區域常年主導風向的側風向,原項目環評劃定的衛生防護距離外。本次技改不涉及原生產線變化,新增機械加工生產線主要污染物以粉塵、噪聲和固體廢物為主,不會對該上述企業造成影響。本項目廠界200m范圍內以機械加工、家具、輕工業等生產企業為主,外環境關系較簡單,對本項目建設無限制性因素。同時,50m衛生防護距離內均為生產型企業,不涉及居民住宅、學校、醫院及其他重要公共建筑物和食品、醫藥等企業分布,外環境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故本項目與外環境相容,項目選址合理。
5、環境質量現狀結論
(1)大氣環境質量
評價區域環境空氣中的SO2、NO2、PM10、PM2.5等常規因子濃度值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TVOC滿足參照的《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標準限值,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良好。
(2)地表水環境質量
評價河段西河各項水質評價因子標準指數值均小于1,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水域標準。
(3)地下水環境質量
目前區域地下水水質評價因子濃度值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III類標準,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良好。
(4)聲環境質量
本項目廠界各噪聲監測點監測值均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區域聲環境質量良好。
6、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施工期環境影響結論
本項目施工期已完成,根據現場調查,施工期無遺留環境問題。
(2)營運期環境影響結論
①大氣環境影響結論
營運期金屬粉塵經自然沉降+廠房阻隔+自然通風措施可實現無組織達標排放;煙塵經移動式焊煙凈化器或脈沖除塵器處理后可實現達標排放;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可實現達標排放。項目擬采取的治理措施有效、經濟可行。
②地表水環境影響結論
本項目排水系統采用雨、污分流制,營運期生活污水經預處理池處理(食堂廢水和機加人員洗手廢水先經隔油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排入園區污水管網,經崇州市經開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至西河。擬采取的廢水處理措施可行,能夠滿足達標排放要求,治理措施可行。
③地下水環境影響結論
采取本環評提出的分區防滲措施后,各防滲區域防滲技術滿足相應要求,可相應從污染源頭和途徑上減少因物料泄漏滲、漏入地下水,不會對地下水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④聲環境影響結論
本項目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的低噪聲設備,定期進行設備檢修,****設備的正常運行;優化設備布局,有效利用距離的衰減降低噪聲排放;生產設備采取減振措施。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廠界四周噪聲排放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實現達標排放,擬采取的噪聲治理措施技術可行、經濟****。
④固體廢物環境影響結論
采取本報告中提出各類固體廢物治理措施后,本項目各類固體廢物去向明確,可得到資源化利用或無害化處置,防止對周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7、建設項目環境可行性結論
成都佳捷橡膠制品有限公司新增機械加工制品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位于崇州經濟開發區金雞路1266號,系利用廠區閑置車間及部分閑置設備,新增1條年產6500件機械零部件生產線和1條年產500件(臺)結構件生產線。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崇州市城鄉規劃要求,符合成都崇州經濟開發區規劃要求。項目選址合理,總圖布置合理,滿足清潔生產的要求。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經濟可行。建設單位認真落實本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有關管理措施,****環境保護措施的有效運行,可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從環保角度而言,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1、建設單位必須嚴格落實本環評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措施,確保各類污染物處置妥當,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2、建立環境管理機構,負責全廠環境管理工作,****環保裝置正常運行,并建立完善的環保檔案,接受環保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檢驗。
3、加強環境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環保意識,確保環保設施有效運行及治理效率。
4、企業成立風險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加強對員工安全教育和事故演練,負責處理企業突發安全、風險事故,將事故風險降至****。
崇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成都佳捷橡膠制品有限公司新增機械加工制品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查批復》(崇環建評〔2018〕44號)文件如下:
成都佳捷橡膠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位于崇州市經濟開發區金雞路1266號(30.632161°N,103.702032°E)的《成都佳捷橡膠制品有限公司新增機械加工制品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已于2017年11月建成。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劃,在全面落實報告表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可得到減緩和控制。我局同意你公司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二、嚴格總量和排污權指標使用控制。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及來源詳見《成都佳捷橡膠制品有限公司新增機械加工制品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審核表》(崇建量[2018]21號)。
三、項目已通過《四川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完成備案(川投資備[2017-510184-43-03-224173]JXQB-2004號)。項目投資為8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4萬元。項目利用四川新路橋橡膠有限公司已建廠房和公輔設施進行適應性改造建設,主要建設內容為:
1、主體建設為:利用已建廠房二車間建設機加工車間、車間實驗室建設焊接車間,布設機械加工制品生產線,原一車間建設內容和產能保持不變。
2、配套設施建設為:綜合辦公樓、鍋爐房、化學品庫房、中間庫房、冷卻水循環池(2m2)、新增天然氣有機熱載體爐1臺(淘汰原鍋爐)、消防水箱(6m2)以及供水、供電等設施。
3、污染處理設施建設為:污水預處理池1個(40m3)、隔油池2個(1.5m3、1m3)、中和池(2m3)、油煙凈化器、低氮燃燒裝置1套、脈沖除塵器1套、移動式焊煙凈化器8臺、有機廢氣處理裝置1套(活性炭吸附)、一般固廢暫存間(9m2)、危廢暫存間(15m2)等。
項目建成后將形成年產橋梁橡膠支架5000件/年(本項目新增)、機械零部件6500件/年(本項目新增)、結構件500件/年(本項目新增)的生產能力。
四、項目開工建設前,應依法完備其他行政許可手續。
五、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具體****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本項目不得設置金屬熱處理、表面清洗、電鍍、噴漆等金屬表面處理工序。
1、嚴格廢水設施建設和工藝調試。項目區實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食堂廢水、車間機加工洗手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其他生活廢水經預處理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排入經開區污水管網,由經開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排入西河。
2、嚴格落實廢氣處理措施。天然氣有機熱載體爐燃燒廢氣通過配置低氮燃燒裝置處理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后(其中,氮氧化物濃度≤30mg/m2),由1根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
大件焊接工序產生的煙塵收集后,通過1套脈沖除塵器處理、達標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鹧媲懈顧C和小件焊接工序產生的煙塵收集后,分別通過移動式焊煙凈化器收集處理。
原涂膠工序等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收集后,通過原熱成型工序配套建設的1套有機廢氣處理裝置(活性炭吸附工藝)處理達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51/2377-2017)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收集率和處理率不得低于90%)。
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專用煙道引至樓頂排放。
3、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數控車床、立式加工中心、臥式鏜床、空壓機、磨床、銑床等主要產噪設備通過基礎減振、隔聲降噪、選用****的低噪聲設備及合理布局等措施進行控制,確保廠界噪聲達標。
4、加強固體廢棄物收集、暫存、處置的環境管理。廢金屬料、廢焊渣等,采取密閉、回收利用等有效措施,進行集中收集、規范暫存,定期交由具有處置能力的企業進行處置。廢機油、廢油脂、廢液壓油、廢乳化液、廢乳化液(機油)桶等危險廢棄物,采取集中收集,嚴格落實防防風、防雨、防曬、防滲漏的“四防”措施,規范暫存,設置規范的標牌、標識,實行專人管理和“五聯單”制度,定期交由具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統一由所在地城管部門收集處理。嚴禁在廠內使用燃煤和焚燒各類固體廢物。
5、嚴格地下水防治措施。須做好生產車間、表面清洗區、化學品庫、危廢暫存間、隔油池、預處理池、隔油池等****區域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的“三防”措施;加強管理,嚴防“跑、冒、滴、漏”,杜絕可能出現的污水(液)通過各種渠道外滲到土壤、地下水系統,避免對土壤、地下水環境產生污染。
6、強化環境污染風險防范。建立完善環境風險防范制度,制定各項風險防范應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強化生產運行過程風險防范管理,避免和控制風險事故可能導致的環境污染。
7、嚴格執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以本項目生產車間邊界為起點劃定50米衛生防護距離,在此范圍內不得新建居民區、學校、醫院等敏感項目,新引進項目應注意與本項目的環境相容性。
8、嚴格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其他環保措施。
六、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的行業,必須按照國家排污許可證有關管理規定要求,申領排污許可證,不得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項目竣工后,必須按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項目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將按相關環保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七、項目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污染防治措施、生態保護措施發生重大變更的,必須重新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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